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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7项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 2024-05-31 08:58:06 |   作者: 华体育app官网展示

  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

  工业园区管理存在不足。部分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督察发现,湘乡经开区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酸碱喷淋+生物除臭)喷淋设备未开启,厂区内异味较重;红仑工业园兆亮电镀中心鑫汇达电镀厂、长晶电镀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持续加大对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引导园区企业自觉守法,对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查尽查、应移尽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1.整改措施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的基本面、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蓝天保卫战”问题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行动,排查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挂账销号;

  2.整改措施二:关于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要求皮革园区所有企业排水安装流量计和阀门、制革企业排口安装COD、氨氮在线监测仪。责令皮革污水处理厂恢复涡流净化塔的运行。逐步优化运行方案,调整运行时间、精准投加药剂。加强对皮革污水处理厂的执法监管,对废气开展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3.整改措施三:关于兆亮电镀中心问题整改。责令红仑工业园兆亮电镀中心鑫汇达电镀厂、长晶电镀厂立即整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鑫汇达电镀厂、长晶电镀厂两家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日常监管。

  通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开展相关工作,园区企业严格按环评审批要求组织生产,加强现场管理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了园区生态环境安全。

  1.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已将全市排污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库,全年对全市随机抽取222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8件,罚款人民币201.72054万元,下达免予行政处罚3件,查封扣押2件,行政拘留2件,刑事移送1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治安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严格监督执法,持续开展2023年度“蓝天保卫战”问题整治及专项执法、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夜鹰”专项等行动。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排查了城区(包括经开区)涉气企业30余家,拆除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餐饮炉灶24个,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企业非法排污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共开展夜间行动25余次。加大对园区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园区企业湘潭市鑫汇达电镀有限公司、湘潭长晶电碳制品有限公司、湖南鼎峰机械有限公司、湘潭东益塑业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巨强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湘乡市鑫辉制革有限公司等的涉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以案释法,提升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和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敬畏之心,为生态环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整改措施要求皮革园区所有企业排水安装了流量计和阀门、制革企业在排口按要求安装了COD、氨氮在线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组织对皮革污水厂进行了废气执法监测检查,检测结果为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相应国家排放标准。为了进一步减少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园区已督促皮革污水处理厂恢复了涡流净化塔的运行并严格按环评审批意见组织生产活动,完善健全了运行管理台账。3.兆亮电镀中心租赁企业湘潭市鑫汇达电镀有限公司、

  湘潭长晶电碳制品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经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执法人员查实,均已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到位,同时两家企业按制定的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加强了现场管理。 “举一反三”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在后期工作发现园区企业湘潭东益塑业有限公司未依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湘乡市鑫辉制革有限公司未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确保了园区生态环境安全。

  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强化推进问题整改的内生动力,消灭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2.

  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对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切实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搞好协调,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

  通力协作,严格监管。在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把好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依法处置到位,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