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6 05:04:38 | 作者: 车间布袋除尘器
依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113号)规则,以建筑物或许构筑物为载体的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不管在管帐处理上是否独自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许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备。
因而,如贵司购买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归于上述规则的隶属设备和配套设备则进项不能抵扣;不符合的,只需跟贵司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