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承德市生态环境局6月17日发布的“承环罚〔2023〕12号”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转被处以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年3月16日对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转的行为予以立案查询。现已查明,该公司140T/H干熄焦体系废气排口的大气污染物主动监测设备运转不正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在裁量权裁量规范》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细微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免罚方法(试行)》的规则,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企查查网站显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平,注册资本为778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坐落河北省承德双滦区滦河镇,经营规模包括: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