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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管理现在的状况自评估报告

时间: 2024-06-02 10:07:47  作者: 华体绘平台app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位于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代码G431180 ,园区级别为国家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核准范围面积8 km2,园区规划环评于1995年6月23日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 “湘环管字[1995]084号”。岳阳市委市政府为满足岳阳经开区产业的发展壮大,扩大工业发展用地规模,新增木里港片区,扩区范围面积71km2,该扩区规划环评至今未取得省生态环境厅的规划审查意见。。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4月成立,2010年3月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辖康王乡、西塘镇2个乡镇和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木里港管理处3个管理处,总面积约253平方公里,非流动人口约40万人。2010年3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1、全面贯彻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理念,园区发展实现质效齐升。坚持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全力推动园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经济运行稳进向好。2021年全年实现GDP363.28亿元,增长14.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8.61亿元,增长13.8%;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42亿元,增长25.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9.83亿元,增长15.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3亿元,增长9.2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亿元,增长9.43%;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53.02亿元,增长69.13%;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250亿元,增长18.7%,主要经济指标高开高走、高位运行、高效收官。产业体系持续优化。聚焦工业发展,建设工业投资项目65个,完成投资211.95亿元,同比增长45.8%。工业项目带动二产业增长19.6%,二产业在三次产业占比中提高1.1个百分点。优质企业加速集聚。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4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公司18家;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总数达到22家,排全市第一;有6家企业纳入湖南上市后备企业库,排全市第一。启动首批“10+2”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已取得初步成效。

  2、扛稳扛牢主责主业,产业项目建设取得历史突破。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三量齐升”。超额完成项目招引“1211目标”,全年签约项目53个,签约投资额490.5亿元,包含耀宁新能源首个单体投资过百亿的制造类项目,以及4个投资过50亿元项目,10个投资过10亿元,20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实现了项目招引总量、体量、质量“三量齐升”。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深入推动产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和“揭榜挂帅”,全面落实“1对1+N”帮扶责任机制,全年有45个项目新开工,20个项目竣工投产,完成工业投资146.9亿元,增长47.5%。探索和推进片区开发,投资139亿元的木里港片区产业生态融合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和投资255亿元的临空经济区产城融合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专业园区彰显特色。岳阳科创、联东U谷、恒美食品等3家专业园区即将开园,已引进企业近50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与传感器产业园、岳阳楼酒产业园正在快速推进,加上已建的6个和拟建的9个专业园区,探索了一条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新路子。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公司数79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公司数77个,本年度内新入园公司数7个,本年度清退公司数5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公司数73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6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完工验收手续公司数50个,本年度新增环保完工验收公司数3个,未完成验收的有23家(正在建设),有6家做环评登记表或无需环评不需要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公司数44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3个,无需备案企业有12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数23个,应办理排污许可申报但未办理的企业有1家(未生产)。

  近年来,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城陵矶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湘环管字〔1995〕084号)的要求,本着开放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们合理地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园区。同时,完善配套相关环保基础设施,实现了园区良性发展,具体批复内容概要及落实情况见表1。

  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南湖、芭蕉湖和松阳湖;部分生活垃圾污水和工业废水经马壕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方能排入东风湖,实行污水分散控制和集中处理优化结合的方略,使之达标排放,减少对水体的污染,缓解湖泊富营养化趋势。

  园区内建有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对园区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北港河。

  防治大气污染,开发区应优化产业体系与工业布局,创造条件实行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等对区内大气质量的影响。

  园区内各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能综合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交友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应按计划要求同步建设马壕污水处理厂、华能电厂东北侧污水处理厂、松阳湖农场场部污水处理厂。

  园区内建设有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园区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后送至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开发区建设布局,应根据自然环境的特点,合理规划,搞好园林绿化,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在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保护好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强化环境管理,严控新污染,并逐步加强污染自理,加强对“三废”和噪声的防治,提高环保设施运转率和处理率,达到国家和省排放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新污染,并逐步加强污染自理,加强对“三废”和噪声的防治,提高环保设施运转率和处理率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用于集中控制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工程完工后,应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以下简称“准入清单”。根据该准入清单,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能源利用重点管控区,开发区属于洞庭湖片区。

  对照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状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3。

  (1.1)开发区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相邻,应当严格执行《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

  开发区严格执行《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园区企业无违法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倾倒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

  (1.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在园区“三线一单”实施以来,园区内未引进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1.3)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引导洞庭湖区制浆造纸行业企业退出。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全方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

  (2.1)废水:区域内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经规划的片区污水管网,送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湖;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进入 南湖。

  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收集后送至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北港河;雨水逛网覆盖率为100%,园区内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南湖。

  (2.2)废气:开发区应优先产业体系与工业布局,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等对区内大气质量的影响。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鼓励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业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 VOCs 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完成表面 涂装、包装印刷和家具制造业 VOCs 综合治理。

  在园区“三线一单”实施以来,园区新引进项目均要求采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产生VOCs废气的企业均要求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治理设施。

  (2.3)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和处置垃圾和固体废弃物,防止二次污染。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 制,推进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等工作。

  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固废均有企业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并由企业将处置情况提交至管理平台,开发区管理部门实时监管园区内固废的去向。

  (2.4)开发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园区内相关企业均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执行有关标准,现场监察过程均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3.1)园区须建立完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 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完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3.2)园区有几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 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别的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辖区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区域、地块、企业等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 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4.1)能源:快速推进园区内实施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能源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2020 年的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 56700 吨标煤,区域单位 GDP 能耗预测值为 0.272 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 6300 吨标 煤;2025 年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 161900 吨标煤,区域单位 GDP 能耗预测值为 0.226 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时期能源消 耗增量控制在 105200 吨标煤。

  园区按照资源开发效率的要求对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做到合理开发,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强度,禁止水耗能耗高的行业进入园区。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依照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重点开展化工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区 2020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为32m3/万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40m3/万元。

  (4.3)土地资源:以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 地,严控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 食品加工产业、新材料产业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分别为 260 万元/亩、310 万元/亩、220 万元/亩、190 万元/亩、230 万元/亩。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并未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为保障“三线一单”落到实处,拟采取如下针对性防范措施。

  应严格控制园区的开发建设范围,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同时,为保障开发区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受影响,应尽量利用自然山体林地作为屏障进行生态隔离,没有自然山体的地方应在各保护目标周边都设置不少于20m的生态隔离带,采用绿化防护带的形式进行生态隔离保护,植被以相对低矮的绿篱和草坪、花坛为主。一些污染较大的生产企业周边也设置不低于30m的绿化隔离带,种植枝叶茂盛、叶面粗糙的乔木,同时合理配置一些灌木。

  为确保园区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首先必须严格企业准入,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来引进企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可以入园;其次,严格排放标准。所有入园企业和项目都一定要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批复标准。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都必须停产整改。企业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对主要环保设施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管,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园区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企业废水能有效收集处理,避免随意排放。生产能源应优先使用电,从源头上减轻污染物的排放。对重点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另外,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方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首先得制定各类资源的利用上线。其中,园区土地开发利用上线不允许超出岳阳市土地资源的可供给量;园区开发建设要严控用地比例,不得占用农林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其次,根据园区的发展规模合理规划给水设施。园区开发力度大,用水需求大,应第一先考虑供水厂的建设,取水水源应满足供水水量、水质的要求。同时,根据园区目前的供电现状,结合规划发展状况合理估算园区的用电需求。在充分的利用现有供电设施的基础上填平补齐相关设施,保障园区的用电。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备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0000m3/d,实际处理规模8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缺氧-好氧法处理工艺,在线%,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公司数17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4532m3/d,外排污水纳管公司数17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5.646t/a,氨氮1.913t/a。

  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收集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未涉及黑臭水体。

  园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正在编制中。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公司数19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较2020年二氧化硫下降了61.5%、氮氧化物增长了16.2%、VOCs增长了45.2%。(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大部分企业一直处在停工停产状态,2020年企业产品产量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导致园区202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偏低。2021年企业产品产量均比2020年提高,因此园区2021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氮氧化物、VOCs较2020年有所增加。)

  园区建立了2个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和2个监测小微站,监测因子8项为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由于省市平台还未构建,其中位于木里港工业园的空气自动站和2个小微站数据还未联网,监测数据主要来自于国控站点。根据国控站点2021年监测数据,园区内大气质量监测全年达标率为100%。

  园区普通工业固态废料产生企业数量32个,产生量15976.7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15976.7t/a,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0t/a。危险废弃物产生公司数51个,产生量599.29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599.29t/a。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35件,已完成整改35件,完成率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业和事业单位未进行相对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和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视测定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视测定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作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环境管理,根据《关于深入推动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文件要求,我园区积极做出响应,引进第三方治理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作为园区“环保管家”,进一步提升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整体环保管理水平。

  自3月开始,协助园区撰写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环保信用评估》自查总结报告,并提交至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后续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初审要求,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环保信用评估自查总结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在“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估管理系统”填报该产业园区的环保信用相关信息、提交承诺书和电子版环保信用评估自查报告。

  对园区招商项目进行环保预审,根据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产业定位等法律和法规,结合企业原辅材料、生产的基本工艺、产品结构等方面做审核,从环境可行性角度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业的环保预审意见

  对园区企业提出的环保有关问题做多元化的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申请、固定污染源登记、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自行监测、危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提升企业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加强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上的水准,“环保管家”协助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21年6月8日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会议室举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等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

  该次环保培训的主要培训内容为:在新的固废法发布实施下《怎么样才能做好2021年度固态废料污染防治工作》、普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湖南省信访条例》、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工作开展培训(包括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解读《湖南省企业和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估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对企业的意义。

  同时,为了做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配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完成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册。

  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供企业名单,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118家公司进行环保摸底调查,主要调查企业各环保手续合规性、排污许可证填报准确性、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设、环保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应急演练等)以及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针对2020年度园区自评估报告中暴露的问题,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1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园区环保工作推进会。年初召开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传达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对我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

  二是全面梳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对自2021年以来,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两个清单”

  (2020年底上报整改完成本次防止反弹交办清单和近期督察中所察觉缺陷须立即完成整改的环保问题交办清单)。

  三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园区管委会同区生态生态环境分局,对省、市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四是聘请“园区环保管家”有资质单位对园区公司进行系统化环保检查,为公司可以提供环保方面的服务。“环保管家”的入园规范了企业排污口,同时深入公司制作车间对生产的基本工艺和产污环节是否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异味、环境噪声、放射性,进行了一一排查并梳理相关清单。对“零排放”企业,加强台账检查和现场工艺检查,特别是对蒸发环节和回用去向的检查。梳理“零排放”企业清单。

  五是由园区“环保管家”制定计划开展整改复查与日常巡查。调查中发现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由园区督促其加强日常自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日常巡查时,按照重点企业、

  一套环境管理档案,主要内容有: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组织机构资料、环评审批材料、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材料、排污收费材料、环境应急管理预案、环保规章制度、环境监察监测记录、企业工作照片及其他有关的资料等。

  七是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备问题排查整治销号和“一园一

  工作。档案报告包含整个园区排污情况,细化到每个企业的产生量(环评涉及的污染指标)、产污环节、治理设施(工艺、年限、护理周期)、能耗、排污去向等有关环保的数据统计。

  1.部分园区功能分区不明确,因历史原因,前期一些区域居民区与工业区距离过近,环境投诉不可避免地存在,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些影响,也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对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责任担当。

  3.园区部分企业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等材料缺失或不完善,有关的资料台账有待完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奋力抓好调区扩区,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积极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接,争取绿色通道,尽快完成园区调区扩区总体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等要求落实。

  一是完善园区废水收集管网。加快园区管网提质改造,提高区域污水收集系统,保证罗家坡污水厂高质高效运行,提升和长效保持南北港河水质;二是优化园区废气、固废处置设施。督促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进一步实施VOCs污染治理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工业固废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落实源头减量措施,实现固废处置全流程管控。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得到合法处置,三是加速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对企业排污和污水处理设备运作情况进行预警、监督与管理,杜绝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园区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在“一园一档”的基础上,加强完善信息化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工业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导入平台。

  一是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园区管委会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定期对园区及有关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安全排查,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及时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督促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和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年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演练,全方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排查文件等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园区环境问题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一园一策”限期整治方案。

  加大园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协同职能本门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